独立法条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境外投资监管

第四十八条

投资主体应当对自身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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