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 第四节 核准、备案的效力、变更和延期

第三十八条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备案,或违反本办法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核准、备案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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