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 第四节 核准、备案的效力、变更和延期

第三十七条

对核准、备案机关实施的核准、备案行为,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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