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 第四节 核准、备案的效力、变更和延期

第三十六条

核准、备案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时限等要求实施核准、备案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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