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对国内投资需要特别管理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枢纽机场、战略机场范围由民航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对外公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