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从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