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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