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第四十六条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企业名称争议,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适用简易裁决程序。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