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企业名称使用和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