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章 治安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 (一)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场所名称、检查事项; (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