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治安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必要时可以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