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 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照明灯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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