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协议,应载明律师享有如下权利: (一)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 (二)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企业领导人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四)获得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协议,应载明律师享有如下权利: (一)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 (二)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企业领导人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四)获得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