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律师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