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指定机构负责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日常事务(以下称“日常事务机构”)。所指定的机构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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