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要求推荐机构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