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要求推荐机构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