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均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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