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第八章 罚 则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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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