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其他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五十一条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供应商等单位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应当满足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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