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从事营利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公示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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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