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