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