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