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治安防范

第二十九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储存室、储存柜除外)治安防范状况应当纳入单位安全评价的内容,经安全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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