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 / 第八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四章 立法后评估第八十二条直属海关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比照本章规定办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