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海关规章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完整、全面规范某一类海关行政管理关系,并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应当由海关总署制定海关规章。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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