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三章 海关规范性文件 / 第二节 直属海关规范性文件第六十八条直属海关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海关总署备案。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