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第二章 海关规章 / 第六节 解释

第五十条

海关总署对海关规章作出的解释与海关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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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