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第二章 海关规章 / 第五节 审议与公布

第四十二条

除特殊情况外,海关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至少30日后施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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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