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海关规章,是指海关总署按照《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本规定制定、公布的规章。 本规定所称海关总署规范性文件,是指海关总署制定并以海关总署公告形式对外发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本规定所称直属海关规范性文件,是指直属海关制定并以直属海关公告形式发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直属海关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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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