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

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购置外国籍船舶、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包括已经从国外购置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但尚未在中国取得合法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外国籍船舶,以及通过拍卖方式购置的外国籍船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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