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二章 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

第十九条

老旧运输船舶经过改建,与改建前不属本规定的同一船舶类型的,其特别定期检验船龄、强制报废船龄适用于改建后老旧运输船舶类型的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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