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章 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第十九条老旧运输船舶经过改建,与改建前不属本规定的同一船舶类型的,其特别定期检验船龄、强制报废船龄适用于改建后老旧运输船舶类型的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