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章 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第十五条船舶登记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船舶登记规定和本规定对购置的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的外国籍船舶进行登记。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