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章 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第十一条超过本规定报废船龄的外国籍船舶不得从事国内水路运输。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