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九条

复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农业部科教司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处,负责处理复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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