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七条
复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任命复审小组组长; (二)主持复审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复审委员的回避; (四)签发审理决定。 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部分职权。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复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任命复审小组组长; (二)主持复审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复审委员的回避; (四)签发审理决定。 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部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