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六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六条
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请求; (二)负责审理无效宣告和品种更名请求; (三)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以及对授权品种予以更名。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复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在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品种权申请的复审请求; (二)负责审理无效宣告和品种更名请求; (三)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以及对授权品种予以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