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审理决定的审批与公告第三十九条审理决定除通知当事人外,还应当予以公告,并在登记簿上登记。 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再予以公告和登记。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