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审理决定的审批与公告

第三十九条

审理决定除通知当事人外,还应当予以公告,并在登记簿上登记。 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再予以公告和登记。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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