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三章 一般规定第十九条复审委员会举行听证会时应当制作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更正。笔录由到会的复审委员、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