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业务数据分类分级与总体要求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业务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相关规范标准,指导业务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工作,组织编制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重要数据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