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数据处理者在业务数据处理活动中未履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或者保护认证等义务的,应当将相关案件信息移送同级网信部门,并配合其予以处理。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