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业务数据安全风险与事件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通报与业务数据相关的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数据处理者应当立即核实处置,并根据通报要求按时准确反馈情况。 鼓励数据处理者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提供具有行业共享价值的业务数据安全风险情报。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