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业务数据分类分级与总体要求第十条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业务数据资源目录,完整准确记录信息系统所存储数据项和对应标识内容。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