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对于年满十八周岁,余刑不满二年继续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罪犯,仍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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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