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教育改造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义务,协助未成年犯管教所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不得遗弃或者歧视。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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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