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教育改造

第三十六条

对参加文化、技术学习的未成年犯,经考试合格的,由当地教育、劳动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毕业或者结业证书及技术证书。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