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教育改造

第三十条

未成年犯的文化教育列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未成年犯管教所应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争取在教育经费、师资培训、业务指导、考试及颁发证书等方面得到支持。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