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未成年犯遇有直系亲属病重、死亡以及家庭发生其他重大变故时,经所长批准,可以准许其回家探望及处理,在家期限最多不超过七天,必要时由人民警察护送。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