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未成年犯会见的时间和次数,可以比照成年犯适当放宽。对改造表现突出的,可准许其与亲属一同用餐或者延长会见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