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犯会见的时间和次数,可以比照成年犯适当放宽。对改造表现突出的,可准许其与亲属一同用餐或者延长会见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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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