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未成年犯管教所按照未成年犯的刑期、犯罪类型,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根据未成年犯的改造表现,在活动范围、通信、会见、收受物品、离所探亲、考核奖惩等方面给予不同的处遇。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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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